为保证给客户提供热情、周到、专业的售后服务,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购买本公司产品的客户以及公司销售人员、销售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维修人员。
1.公司产品的保修期承诺为一年时间(从产品销售开始计算),对于下列原因导致产品故障,不承担免费保修义务: a.非我公司产品及部件。 b.超过保修期。 c.未按<用户手册>的内容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d.使用了未经认可的扩展部件或外围设备导致标准部件损坏或产生故障。 e.非正常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良的电源环境、异物进入机器、运输移动碰撞等)造成部件损坏及故障。 f.不可抗力 g.因使用自编或第三方软件(或地图)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 h.计算机病毒感染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下述违章操作造成产品故障: a.带电插拔主机电源或其他附属设备。 b.自行拆卸、修理、安装。 c.自行性能升级。 2.客户收到产品后,验收期限为72小时,如果72小时客户没有任何反馈,视为验收合格;72小时内客户未经过任何加工,出现了外观质量或内在质量问题,由客户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同意后,按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如果超72小时或72小时内客户经过自行加工、拆卸或更改软件或使用非本公司原配配件,而出现的产品外观或内在质量问题,我公司一概不负责任,但可以给客户提供维修,公司将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3.产品如有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人员将第一时间给客户提供解决方法,指导客户解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 4.对于在保修期内的产品,需要返回公司维修的产品,需经过公司售后服务人员确认;所有返回公司需要维修的产品,正常情况下,在收到客户的返修产品后,一周内须给客户解决,特殊情况下在一周内无法完成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应在一周期限届满前,通知客户。非保修或超过保修期产品,公司也应尽快解决,但因此造成的全部费用由客户承担。 5.返回公司维修的产品按如下具体流程处理: 5.1 销售人员将待修产品交予销售管理人员入库,并填单登记。 5.2 销售管理人员将待修产品交予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进行检测,判定故障现象及原因,填写《产品维修通知书》,并安排修理人员进行维修。 5.3 修理人员收到《产品维修通知书》和待修产品后,应尽快安排维修,正常情况下,在三天内须完成此项工作,并要求作初步检测。 5.4 如涉及到外观、包装等问题,应交工厂协助处理,正常情况下,在三天内须完成。 5.5 产品维修完毕后,销售人员将第一时间通知客户。 6.欢迎客户对于在售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及时向公司反馈。 售后服务电话:+86-755-83206839 售后服务邮箱:reliable@cnreliable.com 通过公司网站:“客户反馈”反馈给公司。 7.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深圳市华文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有权对本暂行办法进行修改。 8.本办法自二○○六年六月一日修改执行。